关于召开示范校项目重点建设专业自评自查工作会议的通知
各重点建设专业:
为推进示范校项目建设进度,确保中期检查顺利通过。现将自评自查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召开时间: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,
上午8:00-12:00,下午4:00-6:00
二、会议地点:办公楼三楼会议室
三、会议安排:二十六日上午:数控、机制,下午:热加工
二十七日上午:汽修、电气
四、会议内容:
1、参加人员:各重点建设专业全体人员及项目办公室成员。
2、由项目办主持,分别与各重点建设专业进行交流。
3、对照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,逐项进行交流。
4、项目办根据各重点专业的具体情况,提出督建措施。
五、会议要求:
各重点建设专业根据评查情况,对已经完成的任务进行质量评估;对未完成的任务,要确定责任人及完成时间。
项目办公室(代章)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